舒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2009年经舒城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独立法人非赢利公益性的服务机构,位于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145号,现有办公场所面积总共约为200多平米,各类专兼职人员16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中心于2013年先后入选“安徽省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安徽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并进入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财政部批准认定的安徽省“1+44”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窗口”单位行列。中心依托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支撑,为体现政府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战略部置,有效地调动各类社会资源服务中小企业,秉承“坚持公益、诚信服务、创新合作、促进发展”的服务宗旨,努力打造舒城县中小企业和专业服务机构公共服务平台,发挥我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服务中小企业示范带头作用,建立健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为创业者和中小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促进我县中小微企业又好又快地发展。中心主要服务功能和职责如下:
1、舒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是政府和中小企业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是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核心。
2、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地方关于发展中小企业的法规和方针、政策,为各类中小企业提供及时、有效服务;联系各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分类建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资料库、专家库;开展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调查研究,反映中小企业的呼声与建议,向有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3、是顺应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有效满足网络时代大众创新创业需求的新型创业服务平台。
4、中心依托安徽省“1+16+X”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支撑,根据我县创业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需求,组织开展:
(1)、 项目开发、技术咨询、投融资、工业互联网建设、市场开拓等服务;
(2)、企业资质荣誉、项目可研报告、项目资金申报等编报服务;
(3)、创业辅导、知识产权代理及质押评估、财税咨询等服务;
(4)、政策信息咨询、产学研对接、技术转移等服务。
(5)、 建立中小企业信息、政策发布平台,搭建中小企业和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等跟踪扶持“一条龙”服务。
总之,在开展对中小企业的各类服务活动中,我们将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9号)、《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发〔2014〕52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发〔2019〕49号)、《安徽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皖政〔2017〕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1号)、《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18〕3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发挥专精特新排头兵作用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20]4号)、《安徽省委、安徽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皖发〔2020〕19号)、安徽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发民营企业创业热情成就企业家创意创新创造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皖发〔2021〕10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5〕41号)以及工信部《关于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联企业[2011]575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有效运营的指导意见 》(工信部联企业[2017]187号)、财政部、工信部印发《关于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建〔2021〕2号)和安徽省经信委《关于推进全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皖经中小企〔2009〕72号)、《关于印发安徽省“十四五”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经信中小企函〔2022〕16号)为主要政策依据,在舒城县经信局的领导下,励精图治、努力拼搏,把我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办成国内先进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全县中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为舒城经济的崛起做出积极应有的贡献。
办公地点:舒城县城关镇梅河路145号(原乡镇企业局三楼)
服务热线:0564-8668376
传 真:0564-7228800
邮 箱:sc.fwzx@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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