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4-09-1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5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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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规划函〔2014〕986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2013年,我委已认定第一批17户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有力推动了全省企业标准化工作。根据《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皖经信规划函〔2013〕249号,以下简称《办法》),经研究,我委决定在全省征集第二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全省拟认定示范企业50户,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办法》,推荐在当地标准化水平高,具备典型示范效应,具备一定规模,产品质量和效益良好,管理科学、规范的企业进行申报。推荐时注重大企业和中小企业相结合。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按照《办法》要求负责初审,并完成现场考评后,正式行文提出初步推荐意见。 三、各单位要在9月30日前完成初审和现场考评工作,并对推荐企业打分排序,有关审查意见及《办法》要求提供的各项附件材料请整理装订后一式三份于10月10日前随文报送我委,同时发送电子版(电子版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 四、我委根据各单位推荐情况,按照《办法》规定开展评审,并视情况对各市现场考评情况抽查,择优认定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 五、有关材料请报送至省经信委规划处,联系人:朱珉,联系方式:0551-62871085(兼传真),电子邮箱:ghczhumin@163.com 附件:1.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申请表 2. 材料装订及附件说明 3.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现场考评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9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