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有关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4-06-05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6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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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明电〔2014〕66号 各市、省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印发创建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产业〔2010〕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4年度省级示范基地创建和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省级示范基地创建申报程序 各申报单位按照《创建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申报要求和程序,以规定格式(附件3)填写示范基地申报表(附件1),编制创建示范基地工作方案(附件2)和产业发展规划,于2014年6月20日前以纸质(一份)和电子版形式报省经信委。 二、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要求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附件4)明确今年国家级示范基地申报类型主要包括原材料工业、装备制造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产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军民结合等六大行业和领域。根据《创建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申报创建国家级示范基地,须从省级示范基地中筛选报送。各市和省直管县经信委(经委)要指导申报单位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于2014年6月20日前报省经信委。 联系人:省经信委产业政策处方萍、余卫兵,电话:0551-62871132、62871869,邮箱:ywbthhf@163.com。 附件:1. 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申报表 2. 创建安徽省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工作方案(参考大纲) 3. 申报材料和附件材料格式 4. 关于组织开展2014年度“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14〕335号)(附件不随文印发,请于省经信委门户网站查阅下载)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6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