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4-02-08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78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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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电子函〔2014〕43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 电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发〔2011〕4号),加强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联电子〔2013〕487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地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认定和年审申请由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统一受理后,应于申报当年5月底前集中报送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人:高远峰,联系电话:0551-62871755,邮箱:dzxx@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