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省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3-09-3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70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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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为推进我省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发挥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引领带动作用,经研究,在全省继续开展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内骨干企业;在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的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制度完善。示范企业应具有行业领先性和代表性、信息化应用较为全面,企业信息化实现综合集成,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的条件、程序和材料依据《关于开展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区活动的指导意见》(皖经信资函〔2010〕292号)相关要求。示范区申报材料参照《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附件2)提纲格式编写。 三、各市、直管县要认真做好本地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区的申报组织工作,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上报。每市推荐上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候选名额原则在5个以内(合肥市8个以内,直管县不超过2家)。每市推荐的省级两化融合示范区候选名额为1名,原则上为县(市、区)或省级以上工业园区。 四、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于10月20日前将本市的推荐函、示范企业申报书、示范区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加盖公章报送我委信息化推进处,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申报材料应突出重点,能真实、充分反映企业和示范区两化融合情况和实效(控制在1万字以内)。 五、有关文件和申报表格可从我委网站(www.aheic.gov.cn)文件公告栏查询下载。 联系人:刘三新、蒋晨捷;联系电话:0551-62871764,62871763;邮箱:2871764@163.com。 附件:1.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 2.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申报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24日 包含附件: 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doc [ 下载] 安徽省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示范区申报书.doc [ 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