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3-09-22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79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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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科技函〔2013〕100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经委): 自2010年起,省经信委、发改委、财政厅、商务厅、工商局、质监局依据《关于加强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建设的意见(试行)(皖经信科技〔2010〕219号)》(以下简称《意见》)联合开展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每年一次,至今已认定了一批自主创新能力强、产品质量好、品牌影响力大的企业,有力地促进了我省企业质量品牌建设。经研究,2013年继续联合开展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及直管县经信委(经委)积极做好所在市、县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的培育工作,并会同同级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部门组织好2013年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二、请新申报企业按照《意见》要求认真准备申报材料(见附件1),并由所在市相关部门初审合格后,于2013年10月15日前统一行文报送省经信委科技处,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见附件1)、电子版一份(光盘)。 三、2010年获批的12家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见附件2)今年已到期,请按照《意见》要求准备材料申请复评,材料要求同新申报企业。 联系人:赵薇、卢伟,电子邮箱:luwei3262@163.com,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0。 附件:1. 关于加强安徽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建设的意见(试行)(皖经信科技〔2010〕219号) 2. 2010年认定省自主创新品牌示范企业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3年9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