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林业厅 省财政厅关于关于印发2013年省级林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3-05-16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93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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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计财〔2013〕24号 各市、县(市、区)林业局,财政局: 为加强林业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财政林业专项资金各管理办法规定,结合千万亩森林增长工程实际情况,现将2013年省级林业财政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并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项目指南要求,结合当地林业工作重点,认真布置,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并按照项目建设内容、申报条件、申报范围和对象、补助标准等要求进行认真审核。 二、项目申报文本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制,项目所在县林业、财政部门要指导项目单位认真编制“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项目标准文本由项目所在地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签署意见,并按照项目指南要求附相关材料。 三、各市、县(市、区)林业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并附“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及相关材料,于5月15日前,以财农字号文件分别报送省林业厅计资处(1份)、省财政厅农业处(1份)和项目牵头单位,未按规定程序和时间要求申报的不予受理。 项目申报指南���“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格式,请登录安徽林业信息网“在线下载”栏浏览下载。
附件:1、2013年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2、2013年生物防火林带建设专项资金立项指南 3、2013年优质林木良种培育与推广专项资金立项指南 4、2013年竹林增产增效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5、2013年省级林业专业合作组织示范项目申报指南 6、2013年林业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7、2013年度省级政府性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安徽省林业厅安徽省财政厅 2013年5月7日 ——————附件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