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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和省级节水标杆遴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6-05-22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109次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和省级节水标杆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20 19:11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处阅读:384次字号:打印本页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根据《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节函〔2026〕190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程序

  (一)申请。各市工信局对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本地区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分类填报申请报告(《通知》附件1、2),并上传相关支撑材料。已入选2024年水效领跑者名单的企业、园区(安徽铜冠有色金属(池州)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铜陵义安经济开发区),直接将申请材料提交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

  (二)初审。各市工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对申请报告进行初审,并征求同级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意见后,于6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表(《通知》附件3)和企业、园区申请报告(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等材料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

  (三)复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对企业、园区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必要时现场核实申请报告内容。审核通过后的企业、园区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评选为2026年安徽省节水标杆企业、节水标杆园区。节水标杆称号有效期为两年(本年度及下一年度)。

  (四)推荐。对评为安徽省节水标杆的企业、园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会同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联合推荐参加水效领跑者遴选。

  二、加强宣传和政策支持力度

  各市工信局、水利(水务)局、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要加大宣传,积极引导本地区工业企业、园区参与节水标杆及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充分发挥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引导作用,鼓励相关部门出台支持鼓励政策,加强对节水标杆和水效领跑者企业、园区的政策支持力度。

  三、注意事项

  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下载有关附件。

  联系方式: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节能处:0551-62871743

  省水利厅节约用水办公室:0551-62128104

  省发展改革委环资处:0551-62601839

  省市场监管局计量处:0551-63356101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安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5月19日  

相关附件:

1、《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重点用水企业、园区水效领跑者遴选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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