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关于征集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5-04-1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8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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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为进一步加快创新产品应用示范,现开展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征集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范围 2025年度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申报范围包括2021-2024年被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江苏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产品、通过浙江省工业新产品鉴定验收的产品、获批“安徽省新产品”和“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2021-2024年度成功获批三省一市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项目的产品。 二、申报材料 填写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见附件)。 三、申报时间 长三角区域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 四、联系方式 请案例申报单位按照有关要求将申报纸质盖章材料寄送至所在省(市)经(工)信部门地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1.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张老师13262286970 李老师15902199907 邮寄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5号楼1307 邮箱:changhao.li@foxmail.com 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黄老师 025-69652665 邮寄地址:南京市北���西路苏兴大厦1615 邮箱:87374383@qq.com 3.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崔老师 17369983879 邮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体育场路479号 邮箱:984826987@qq.com 4.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温老师0551-62871740 邮寄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306号省工信厅科技处 邮箱:wenxiaodan@ahjxw.gov.cn 附件: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提纲)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3月24日 相关附件:1、长三角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案例(提纲).doc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