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5-02-25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13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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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根据《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皖经信科技〔2023〕24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开展2025年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评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满足《管理办法》(附件1)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我省“6178”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制造业“4433”万千亿产业体系的企业是重点申报主体。 (二)申报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附件2)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企业技术中心成立文件 5.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6.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7.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8. 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6) (三)申报程序 1. 企业申请。2025年省企业技术中心实行网上申报,企业登陆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切换进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于3月1日-4月30日在线填写和提交申报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版材料。 2. 材料初审。各市工信局核实企业申报资格,对企业规模、研发投入、研发人员、技术开发仪器设备原值等限定性指标和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进行把关,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对企业申请材料的符合性、完整性、有效性进行初审(市级审核期间,可将申请材料退回企业修改),线上初审时间为5月1日-5月20日。 3. 推荐上报。各市工信局会同同级联合认定部门于5月31日前行文推荐上报省企业技术中心初审工作情况和推荐名单(纸质版一式1份)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二、2025年前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 (一)评价对象 截至2024年底,已获认定且历次评价合格及以上的省企业技术中心。 (二)评价材料 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附件3)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附件4) 3. 申报企业营业执照 4. 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附件5) 6. 相关统计报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项目情况 107-1表,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研发活动及相关情况107-2表) 7. 申报企业承诺书(附件6) (三)评价程序 1. 提交材料。参与评价的省企业技术中心编制评价材料,于3月1日-4月30日通过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ah.gov.cn/)-工业云平台-数据报送入口在线提交。 2. 地市初审。各市工信局对省企业技术中心上报的评价材料进行审核,系统审核时间为5月1日-5月25日。 3. 情况上报。各市工信局将省企业技术中心评价初审工作情况及审查意见(纸质版一式1份)于5月31日前行文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 三、其他事项 1. 申报(参与评价)企业按通知要求和系统填报说明认真编写申请(评价)资料、上传佐证材料和情况说明,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 2. 各市工信局要切实把好初审关,做好企业咨询服务工作。 3. 已获认定的省企业技术中心所在企业涉及更名、主体变更的,请向当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7),由各市工信局审核后一并行文上报办理。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科技处),孙凯,0551-62871819;省新技术推广站,吴志峰,0551-62871696。 附件:1.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2.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3.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4. 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基本情况表 5. 评价指标附表及必要证明材料 6. 申报企业承诺书 7. 企业变更证明材料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2月17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7.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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