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3-10-18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0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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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70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3-10-10 17:26 字号:大中小下载我要纠错打印收藏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加快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现就做好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依据 根据《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六安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经信〔2014〕170号),认定2023年度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二、有关要求 1.各县区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并严格对照管理办法做好业务指导、材料审查等工作。 2.原则上各县区择优推荐2户企业技术中心。 3.已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不予推荐。 4.请各县区于10月30日前将推荐文件、企业申报材料(纸质1份,电子版1份)报送市经信局科技与装备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章伟,3379736,1019691889@qq.com。
2023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