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3-08-2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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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科技处发布时间:2023-08-16 14:19浏览:418次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 为提升企业质量管理水平,推动培育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优质企业,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全 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 请各市对照《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4个重点领域,以及《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有关要求,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二、申报方式 申报企业登录中国质量网(www.caq.org.cn)左侧“奖项申报”页面,选择全国质量标杆申报入口,按要求提交申报资料。在线申报完成后,将加盖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其他证明材料的word版打包压缩成RAR格式文件,以“申报企业全称”命名,发送至中国质量协会指定邮箱。 三、申报时间 请各市于9月7日前将申报文件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择优推荐3项。企业须于9月15日前完成在中国质量协会网上的申报和相关材料的提交。 联系人: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处,温晓丹;联系电话:055162871740;邮箱:wenxiaodan@ahjxw.gov.cn。 附件:1. 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2.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 3.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 4.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3年8月15日相关附件:1、附件1: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质协字71号).doc 2、附件2: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及交流实施办法.pdf 3、附件3:2023年全国质量标杆申报书.docx 4、附件4:全国质量标杆典型经验编写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