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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六安市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2-05-16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08次

浏览次数:19信息来源: 标准化科发布时间:2022-05-16 09:11我要纠错

各县区市场监管局、市局开发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标准化发展的意见》(六政〔2021〕71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团体标准和六安市地方标准研制工作实施奖励的通知》(六政办秘〔2022〕16号)等文件精神,现开展2020-2021年度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22年5月16日至5月31日。

二、申报对象和范围

1、申报对象: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获得标准创新贡献奖的个人。

2、申报范围:申报奖励的标准化项目应在2020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符合六政〔2021〕71号、六政办秘〔2022〕16号文件规定的奖励范围,且未兑现过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六安市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见附件1);

2)申报承诺书(见附件2);

3)企业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或社团登记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企业对公账户);

4)申请标准研制奖励的,应提供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标准发布公告;团体标准还应提交团体标准立项计划,标准审查会的会议纪要(含专家组成员名单);

5)申请其他类型标准化项目奖励的,应提供项目通过验收或批复文件。

四、申报流程

按照属地原则,各申报单位应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进行初审,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汇总后报至市市场监管局,市局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复审并向社会公示后,报市政府审批。

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予以追回,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二)同一单位承担的同一标准化项目不得重复申报标准化奖励资金。

联系人:杨一凡 联系电话:0564-5136097

电子邮箱:461671023@qq.com

地址:六安市金安区长安南路市市场监管局1楼108室

附件:

1.六安市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表

2.申报承诺书

2022年5月13日

(六市监秘〔2022〕494号)关于开展2020-2021年度六安市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六市监秘〔2022〕49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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