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0-06-09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9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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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06-05 15:08 字体:【大中小】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深入实施《“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皖经信科技〔2018〕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企业建有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有关研发创新平台;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出高于上一年度。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兼顾冶金、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 (六)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二、推荐材料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凭证(发票或销售合同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产品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推荐。 (三)各市、直管县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 (四)推荐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7月3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lims@ahjxw.gov.cn。 联系电话:0551-62871823、62871850。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2.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 2020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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