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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
编辑日期:2020-06-09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93次

关于组织推荐安徽工业精品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日期:2020-06-05 15:08 字体:【】 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深入实施《“安徽工业精品”提升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皖经信科技〔2018〕182号),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安徽工业精品”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企业为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企业。

  (二)企业建有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等有关研发创新平台;2019年企业研发投入支出高于上一年度。

  (三)企业综合管理体系健全,已通过所需各类质量管理体系或产品认证,近3年无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保等不良记录。

  (四)产品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高端装备、智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和高性能医疗器械等高端产业,兼顾冶金、建材、纺织等传统产业。

  (五)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技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市场占有率和用户美誉度较高。

  (六)已被遴选为“安徽工业精品”的产品以及技术、功能无重大突破的同类产品不再受理。

  二、推荐材料

  (一)《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见附件1);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四)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

  (五)属于特殊行业的企业需提供特殊行业许可证或相关准入证明;

  (六)申报产品上年度销售收入凭证(发票或销售合同等);

  (七)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三、推荐程序和要求

  (一)企业向所在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

  (二)初审通过的企业产品名单,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推荐。

  (三)各市、直管县推荐名额不超过10个。

  (四)推荐文件与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于7月3日前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同时,请将“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lims@ahjxw.gov.cn。

  联系电话:0551-62871823、62871850。

  附件:1. 安徽工业精品申报表

     2. 安徽工业精品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                              2020年6月4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2.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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