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工商局,省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协会学会:
为认真贯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以下简称《意见》),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的职能作用,省局研究制定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现予以印发,请各地、各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认真贯彻落实。省局将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请及时将总结的经验和执行中的问题向省局报告。
安徽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二年四月二十日
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应对当前经济形势,扩大消费需求,推进经济结构调整,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若干意见》(皖政〔2012〕50号)精神,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缓解当前制约经济发展突出问题上的职能作用,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注��登记条件,优化各类市场主体准入政策。将省工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支持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政策的实施意见》(工商办字〔2010〕211号)中支持皖江示范区的政策措施范围扩大,积极开展不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以及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企业名称受理工作,支持企业组建集团、做大做强,鼓励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
二、进一步优化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县(区)级工商局申请取得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权。对省商务厅批准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以下的外资并购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国家商务部或省商务厅批准设立的、注册资本600万美元(含本数)以下的限制类外商投资企业,由企业所在地的省辖市、省直管县工商局登记。对外国自然人、华侨以及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自然人来皖投资的,提交有关有效证件原件并查验后,可免交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证明。
三、大力支持外省企业整体迁移到我省落户发展。在法定范围内,允许迁移企业保留企业名称中原有字号和行业表述。主动加强与迁出地工商部门的联系与衔接,确保迁移企业登记信息和登记档案的完整、准确。
四、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全民创业。凡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和残疾人设立50万元以下有限责任公司(或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创业注册资本“零首付”,须在2年内缴足注册资本。暂对新设注册资本(金)5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
个体工商户)免收注册登记费。
五、进一步优化年检服务。积极推行网上年检、上门年检和预约年检服务,通过年检服务实地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被认定为小微企业的,暂免收3年企业年检费。
六、大力支持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支持、鼓励社会和外来投资参与我省文化产业发展,指导、帮助企业利用分期出资、非货币方式出资、股权质押等方式,解决文化企业融资难题。文化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的,可以保留原名称(去掉原主管部门)。
七、加快实施商标战略。以旅游、文化、广告、物流、金融、房地产等产业为重点,引导和帮助争创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安徽省著名商标比上年增加20%以上。
八、大力支持广告业发展。推动制定我省《加快发展广告业的实施意见》,促进广告业加快发展,推进广告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支持合肥、芜湖等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支持、指导申报国家广告产业试点园区工作,推动我省广告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国际化发展。
九、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支持、鼓励社会和外来投资参与我省服务业发展,支持投资人以知识产权、股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设立服务性企业,支持企业以债权增资扩股。除特殊规定外,服务业企业设立连锁经营门店可持总部连锁经营相关文件和登记材料,直接到门店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手续。对有一定历史和知名度的老字号、老牌号的服务业商标,优先认定为安徽省著名商标,优先推荐申报中国驰名商标。
十、大力支持网络经济发展。企业申请从事网上商品交易和服务的,名称可使用“电子商务”作为行业表述,经营范围按照《新兴行业企业登记试行意见》(企函字〔2012〕4号)规定执行。建立网络市场监管服务平台,规范网络市场经营行为,保障网络市场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高效服务现代农业发展。深化落实合同帮农“十项制度”,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积极推行现代农业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广泛推广涉农合同
示范文本。鼓励和规范信誉好、规模大的涉农企业开展农资连锁经营。
十二、积极拓宽企业出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解决贷款融资困难。深化股权出质、股权出资、动产抵押、商标专用权质押、债权转股权五个融资平台建设,力争今年帮助企业融资突破800亿元。支持成立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和小额贷款担保融资公司。充分运用工商数据库为银企双方提供信息查询和企业信用提示等服务,推进银企对接。
十三、着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为重点,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十四、加强行政指导,提升服务效能。在全省工商系统开展广泛开展“进万企、优服务、促发展”活动,全省每一名工商干部要“联系一户企业、办好一件实事、解决一件困难”,千方百计帮助企业排忧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