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建设,进一步推进我市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六安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六安市住房城乡建委 六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六建科函〔2016〕62号),设立专项奖补资金,用于奖励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项目及相关技术产品的研发、图集规范的编制等。为帮助项目单位做好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特制订本申报指南。
一、申报奖补资金的范围
(一)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工程项目;
(二)预制装配式PC构件、装配式钢结构等建筑产业现代化配套部品部件生产项目;
(三)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新技术研发推广等配套能力建设单位。
二、申报资料
(一)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
1.建筑产业现代化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
2.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3.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
4.预制装配率不低于50%的相关证明文件;
5.工程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二)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项目奖补资金
1.建筑产业现代化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3.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书;
4.生产项目建设的立项、用地、规划、环保和节能等审批手续;
5.产品经省级法定检测机构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三)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研发推广等配套能力建设奖补资金
1.建筑产业现代化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见附件3);
2.所在地住建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汇总表(见附件4);
3.制定、研发技术标准的研究报告、施工工法等证明文件。
四、申报程序及审核
(一)申报程序
1.奖补资金实行季度申请,每季度首月20日前受理当季度的申报。
2.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建设项目奖补资金申请由项目建设单位申报,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项目奖补资金和建筑产业现代化技术标准研发推广等配套能力建设奖补资金由实施企业申报。
3.申报单位报送的资料需汇编成册(加装封面及目录,见附件1),一式6份,并经所在地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加盖公章后报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建委),地址:建设大厦22楼2220室,联系电话0564-3925799。
(二)审核程序
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报的奖补项目进行预审,对通过预审的项目统一组织专家开展评审,确定奖补备选项目。
备选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列为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报市领导小组批准拨付资金。
已列入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工程试点项目和获批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的,可直接列入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项目,经申报审核后,由市住建委会同市财政局报市领导小组批准拨付资金。
附件1:申报资料封面
附件2:六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项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3:六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项目、配套能力建设财政奖补资金项目申请表
附件4:区建设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申报汇总表
2016年9月12日
附件1:
六安市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
奖
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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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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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
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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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