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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紧急通知
编辑日期:2018-05-3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94次

各市经信委: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前瞻布局工业互联网,全面支撑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建设,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决定联合开展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工作,为做好我省项目申报的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支持主要内容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重点围绕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一是工业互联网网络能力提升工程相关项目;二是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推广工程相关项目;三是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工程相关项目。详细项目表见附件1。

  二、资金支持方式

  纳入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的项目,拨付财政资金进行补助。未如期完成竣工验收的,将收回已补助的资金。对于项目承担单位擅自调整实施内容或项目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等问题的,除将收回已补助资金外,还将进行业内通报等处理。

  三、项目组织方式

  我委将组织专家对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进行初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申报项目评审,择优遴选。

  四、项目申报条件

  1. 申报项目的单位应在安徽省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运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由工业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信息通信企业等组成的联合体联合申报。平台方向项目鼓励联合体申报。其中,联合体成员单位间须签订合作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组织方式和运营机制、成员单位具体权责、长期发展计划以及本项目的任务分工等。联合体牵头单位作为项目申报单位。

  3. 申报项目须能够在2020年底前完成竣工验收。标准类项目应具备标准草案初稿等标准化基础;新模式应用类项目须为已开工在建项目。

  五、申报程序和要求

  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和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2、3、4)内容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一式8份(附电子版);附件请按规定顺序装订一式4份,并报送所在市经信委。申报单位对所报文件及材料的真实性负全责。

  2. 各市经信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于2018年6月1日17:00前(文件送达时间)报送至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逾期将不予受理。中央在皖企业项目通过所在市推荐。

  3.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进行联合审议,并批复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立项建议书。对于已批复的工业互联网项目,中央财政按照预算管理等规定,审核并拨付补助资金。

  请各市经信委认真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项目的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加强项目监管,监督项目承担单位如期完成项目实施目标。

  联系人:省经信委信息化推进处 任素梅、周菁,联系电话:0551-62871763、62871843。

附件:1.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表

   2.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3.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书(网络与安全方向)(格式)

   4. 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申报书(平台方向)(格式)

   5. 各市2018年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工程项目汇总表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30日

相关附件:

1.

附件1-5.doc

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5276747216085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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