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8-05-3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6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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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直管县经济和信息化委: 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委托,中国质量协会2018年将继续开展全国质量标杆遴选和经验交流活动,现将中国质量协会《关于开展2018年质量标杆活动的通知》(中国质协字〔2018〕5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根据工信部科技司工作安排,2018年全国质量标杆从质量管理和“互联网+”两个方向遴选全国质量标杆经验。由于申报名额有限,请各地按照《质量标杆遴选标准》要求,择优推荐1家企业于6月15日前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www.qmb.org.cn),按照《质量标杆申报流程》,完成注册、申报相关材料等工作,并行文上报。申报企业须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质量、诚信、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对申报材料提交真实性承诺书(见附件)。 二、审核推荐。我委将按照《质量标杆遴选标准》以及企业2017年经营状况、近三年获得的质量品牌荣誉等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确定我省推荐名单。通过审核推荐的企业有关纸质申报材料(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二份)于6月22日前报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三、其他相关事项。为引导企业学习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经验,提高质量管理水平,中国质量协会将举办4期全国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届时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企业参加。 联系电话:0551-62871851、62871823。 附件:关于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5日 http://www.aheic.gov.cn/info_view.jsp?strId=15276742663665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