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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省工业“三高”资金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4-1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84次

有关县区发展改革委:

为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我委现开展2018年度工业“三高”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投向

根据《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17年度工业“三高”实施方案评估和2018年度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皖发改明电〔2017〕131号)要求,2017年底市发改委认真开展调研,摸排筛选项目,编制了《2018年省工业“三高”智能制造发展实施方案》。经省发改委组织专家评审后,《2018年省工业“三高”智能制造发展实施方案》获得2018年省工业“三高”资金200万元。

二、支持方式

2018年度省工业“三高”资金采取切块方式下达各市。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的原则,资金将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等方式安排到实施方案重点项目。

三、安排原则

1.项目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降耗、环保安全等要求,国家明确的限制类、淘汰类及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予支持。

2.支持项目须在实施方案项目库内(实施方案项目表详见附件3),项目带动作用明显、建设条件成熟。项目的前期工作,包括核准/备案、土地、规划、环评、能评、自有资金等条件基本落实,已开工建设。

3.已获得省发展改革委及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重复安排。

四、组织方式

1.有关县区于4月16日前提交正式申报文件、申请表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两份)。要将项目申报材料真实性作为审核的第一关,县区发改委的申报文件中要增加对所申报项目材料真实性负责的表述。每个县区限报一个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2.市发改委组织专家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进行评审后,安排切块资金额度和资金支持方式,请示市政府后上网公示,完成资金批复后正式行文向省发改委报备。

五、监督管理

1.有关县区发改委需认真核实备案、规划、环评、能评、土地等相关建设条件,对其真实性负责。

2.我委将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工作,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结果与今后资金安排挂钩。

联系电话:工业服务业科 3379346

附件: 1.省工业“三高”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省“三高”项目申请表

3.六安市工业“三高”资金专项智能制造发展实施方案重点项目表

2018年4月3日

·附件:http://www.lapc.gov.cn/download/?mod=site_attach&_id=5ac4a3d21ea8ace40e0000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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