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 年度市级信息化与工业融合示范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7-12-1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8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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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信委(经贸局): 为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示范企业的带动作用,经研究,在全市开展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条件、程序和材料依据《六安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六经信[2014] 90号) 相关要求。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市内企业; 企业两化融合工作组织机构健全、资金保障有力、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基础良好。示范企业应具有行业领先和代表性,企业信息化实现综合成或者在研发设计、生产过程、企业管理、营销服务等单项关键业务环节创新应用中表现优异,企业两化融合效益明显、保障能力强、具有一定示范推广价值。 二、申报程序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按属地原则上报,各县区经信委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二)每个县区推荐上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候选名额各1个,县区财政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有配套奖励政策的可以申报2个以上,最多不超过3个。 (三)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由市经信委统一组织评审认定。 三、有关事项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六安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内容; (二)有配套奖励政策的县区,请提供有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三)请各县区经信委于12月8日前将本地的推荐函、示范企业申报书纸质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委信息产业科,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联系人:项怡;联系电话:3370212;邮箱:41018319@qq.com。 六安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定】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