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7-06-14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12次 |
|
皖经信科技函〔2017〕865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7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7〕323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原则上从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合肥限报2家,其余市(直管县)限报1家。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于6月26日前将申报文件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份)报省经信委科技处。《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ims@ahjxw.gov.cn。 联系电话:省经信委科技处 0551-62871823; 省财政厅企业处 0551-6815045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2017年6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