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7-04-17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19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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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规划函〔2017〕482号
合肥、蚌埠、滁州、马鞍山、芜湖、铜陵市经信委: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规〔2017〕23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指导辖区内的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对照工作要点,结合基地实际,认真梳理归纳基地年度工作任务,加快基地建设步伐,促进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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