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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质量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3-27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18次

各市经信委、质协,广德、宿松县经信委,省直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行业质协及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鼓励和引导企业建立和实施卓越绩效经营管理模式,提升企业核心竟争力,进一步推进我省制造业质量品牌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安徽省质量奖申报及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据

继续采用《卓越绩效评价准则》(GB/T19580-2012)国家标准,坚持科学、公正和企业自愿的原则,按照《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采取资料审核、用户评价和现场验证等方式进行评审。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 贯彻实施ISO9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质量管理体系,获得认证注册;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对有强制性技术要求的产品已获认证注册.

2. 贯彻实施ISO14000族标准,建立、实施并保持环境管理体系;企业“三废”治理达标。

3. 近四年有为社会广泛认可的名优新产品或用户满意产品,经济效益处于省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 企业连续四年内无重大质量、设备、伤亡、火灾和爆炸事故(按行业规定)及重大用户投诉。

三、申报材料要求

1. 安徽省质量奖申报表一式二份(从省质协官网下载www.aqca.org.cn)。

2. 组织简介一式二份,不超过3000字,内容要求见《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GB/Z19579-2012附录B 。

3. 组织自我评价报告一式二份(含图表),不超过6万字。

4. 实证性材料1份,包括:企业合法经营的证实,产品、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能源管理体系等认证注册(如已获认证)证书复印件,近四年的三废治理达标证实、节能减排及环保证实、用户满意度调查报告、纳税证明(由税务部门出具并盖章,注明应纳税金额、实际纳税金额)、外部审计报告、上市公司年度报告,近四年获得省、部级以上名荣誉证实,申报组织自认为应提供的其它证实性材料。

5. 含所有资料的U盘一份(自评报告需Word格式)。

6. 申报企业所在市经信委或所属行业协会、省直有关部门签署的对申报企业质量管理评价意见1份。

四、其它要求

1. 2013年获安徽省质量奖的74户企业,4年有效期已满,按照《安徽省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规定,应重新申报。

2. 各市经信委或所属省直有关部门、行业协会,请于6月30日前对企业的申报材料提出初审评价意见,择优推荐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3. 为帮助有关企业了解省质量奖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材料要求等事项,使有关人员深入理解、掌握《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导入卓越绩效模式开展自我评价及撰写自评报告等,省质协拟于3月底或4月初举办一期培训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 安徽省质量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省质协秘书处0551-62876707(电话/传真)

省经信委科技处0551-62871823

电子邮箱:ahzlglxh@163.com 网址:www.aqca.org.cn

通讯地址:合肥市芜湖路155号升华大厦610、612室。

邮编:230001

附件:培训班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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