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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7-02-15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10次

皖经信科技函〔2017〕137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委直管行业协会,省标准化研究机构:
  为做好2017年度工业和信息化行业标准制修订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申报的行业标准项目须符合《中国制造2025》、《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5〕45号)的要求。
  (二)申报的行业标准范围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行业标准制定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19个大行业和信息化的行业标准,提出的行业标准项目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三)申报标准计划项目,要分轻重缓急,优先考虑我省产业发展急需的标准项目,契合现有标准体系,对于等同或修改采用国际标准的标准计划建议、已列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产品及项目涉及的标准计划建议,将重点推荐。
  二、申报重点
  (一)突出《中国制造2025安徽篇》确定的重点领域,兼顾其他传统产业发展。
  (二)物联网、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信息消费、两化融合等信息化相关标准。
  (三)工业物流、工业设计、信息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相关标准。
  (四)绿色制造、清洁生产、节能减排等领域相关标准。
  (五)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防尘防毒、个体防护等领域急需的安全生产规程和技术要求。
  (六)军民通用标准。
  三、有关要求
  (一)各市及直管县经信委按地域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各直管行业协会按行业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省质监局下属标准研究机构在质监系统组织征集行业标准项目。各地汇总后报我委遴选和上报。
  (二)各地征集的标准项目要认真分析急迫性、创新性和国际性(即标准立项的“三性”),掌握申报标准项目在体系表中的具体位置,确保标准项目的科学性。
  (三)申报材料:《行业标准项目立项请示(函)》(附件1)、《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附件2)、《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附件3)、《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说明》(附件4)。
  (四)申报方式:申报材料由各市主管部门汇总后统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二份报送至省经信委科技处,电子版报kjc907@126.com。
  (五)申报时间: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行业标准项目原则上滚动申报,每季度申报一次,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按要求完成申报工作。

  附件:1. 行业标准项目立项申请格式
     2. 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申请表
     3. 行业标准项目建议书
     4. 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建议说明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2月8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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