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农委(畜牧、水产局)、农发办(局),广德、宿松县农委、农发办(局):
根据农业部《关于编制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省级方案的通知》(农计(开发)〔2016〕347号)要求,依据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为做好我省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和数量
为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实现农业投入减量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探索不同区域生态循环农业模式,分类推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农业部与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协商一致,2017-2020年农业综合开发农业部项目全部用于支持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请各地按照《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见附件1)要求,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选择区域代表性强、生态循环模式好、主体带动能力强的项目组织申报。已承担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包括地方项目)和农业部其它项目尚未竣工验收的或拟申报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地方项目的单位不得申报。
畜牧、渔业部门分设的市,由农业部门牵头组织申报;广德、宿松县分别纳入宣城、安庆市统一组织申报。各市限报1个项目,不得超报。同时,农业部门要做好与农发部门的沟通与协商。
农业部、国家农发办要求,一个省以县乡政府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程序。各市农业、农发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部门项目管理办法》(国农办〔2011〕169号)等文件要求,明确分工,认真选项,对项目单位及申报材料认真核实,县级农业部门会同农发部门将项目信息输入《安徽财政涉企项目资金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比对后,自下而上逐级联合行文上报。凡未及时输入系统或比对未通过的,不得上报。
(二)申报材料。
1.项目文本。项目联合申报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电子文档(PDF 格式)以及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目标体系、综合养分管理计划,包括附件资料彩色原件扫描、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和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承诺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原则上要求委托有农业工程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并达到相应深度。因提供材料不规范、不齐全影响到项目评审,后果自负。
2.项目摘要。按附件2提纲内容编写项目摘要。
(三)上报时间。请于2016年9月26日前以文件将申报材料报省农委5份、省农发局1份,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省农委会同省农发局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三、实行项目申报承诺制
各市农业部门与农发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申报要求,帮助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要本着科学严谨、宁缺勿滥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严格把关。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初步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同时,出具承诺书(见附件3),对承诺书内容的真实性和项目的可靠性负全责。专家审查意见和项目申报承诺书随申报材料一并报省农委。
省农委计划处联系人:汪进斌 0551-62677186
省农委环境站联系人:王 蕾 0551-62671606
省农发局联系人:史习建 0551-68150641
附件:1.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农业项目指引(2017-2020年)
2.____市_____ 县____ 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摘要(提纲)
3.____市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承诺书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2016年9月18日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关于抓紧做好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区域生态循环农业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