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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印发14类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09-12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19次

各县区经信委(经安委)、开发区经贸局:

现将《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技术改造项目等14类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经信督查2016171)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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