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6-07-13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6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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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科技函〔2016〕870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财政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6〕426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要求认真组织企业申报,原则上从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中择优推荐,合肥限报3家,芜湖、蚌埠限报2家,其余市(直管县)限报1家。 二、请各市、直管县经信委会同财政局于7月20日前将申报文件报省经信委、省财政厅,并将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及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4份,电子版光盘1份)上报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及电话:省经信委科技处李明胜,联系电话:0551-62871823;省财政厅企业处关勇,电话:0551-68150458。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 徽 省 财 政 厅 2016年7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