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企业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6-05-17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366次 |
|
皖经信明电〔2016〕52号 各市、直管县经信委: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推荐的通知》(工信厅装函〔2016〕270号)要求,现将我省申报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对照《2016年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要素条件》组织重点企业(在国内同行业中有较强影响力)申报项目(与此前布置的国家智能制造项目不同)。项目应接近完工,技术上处于国内领先或国际先进水平,试点示范项目使用的关键技术装备、软件需安全可控。 二、由于申报工信部的项目名额有限,请各地精选项目。如本地企业无符合要求的项目,可不予推荐。 三、有关申请材料模板的电子文档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请你们将《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汇总表》1份、《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一式13份及电子版,于2016年5月19日前报省经信委装备工业处。 联系人:叶玉律、肖锋;电话:0551-62871868、62871882;电子邮箱:zhuangbei@aheic.gov.cn。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6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