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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粮食局关于切实加强粮油类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02-26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425次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中央、省属粮食企业:

近期,省农业产业化工作指导委员会等部门先后印发了《关于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 的实施意见》、《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现一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加强粮油类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和产业化联合体培育工作意见,请结合实际、认真研究、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认识。培育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和产业化联合体是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转型升级、促进龙头企业做大做强、推动我省现代生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通过龙头企业带动产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重点工作和主要路径。省政府高度重视,省直相关部门密切协作,将整合相关涉农项目资金和金融资源优先予以扶持,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人才培训和科技创新,优先享受各级出台的扶持优惠政策。我省是产粮大省,粮食产业是农业产业重要组成部分,各市县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要将培育粮油类省级龙头企业、“甲级队”和产业化联合体作为粮食产业加快“调转促”、做强产业经济、带动农民增收、服务城乡民生、保障粮食安全的大事、要事,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加快龙头培育。现有粮油类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要对照此次公布的标准条件,抓紧补齐短板、完善自身,争取在动态监测中保留省级龙头资格;其他骨干粮油加工企业要积极对标努力,争取通过递补渠道升级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油类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符合省级农业产业化“甲级队”评选条件的,要在省级龙头企业动态监测申报文本上标明申报龙头企业“甲级队”;暂不符合“甲级队”评选条件的要抓紧对标整改,努力创造条件,尽快申报取得“甲级队”资格。粮油加工企业和参与粮油生产、服务的其他粮食企业要积极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对照评选标准,积极申报省示范联合体。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调研指导,加大政策争取、资金扶持力度,加快培育粮油龙头企业。

三、积极申报认定。今年的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和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任务重、时间紧,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配合当地农委,组织粮油企业按程序按要求按时申报,加强指导督促,密切沟通协调,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都能申报成功。

附件:1.《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省级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甲级队”、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监测调整、认定和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农产办函〔2016〕3号)

2.《关于培育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甲级队”的实施意见》(皖农产〔2015〕6号)

3.关于印发《安徽省示范现代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评选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皖农办〔2015〕13号)

安徽省粮食局

2016年2月22日

16022附件1.doc

16022附件2.doc

16022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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