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市级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5-10-12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0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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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经信〔2015〕116号
各县区经信委、叶集试验区经安委、开发区经贸局、示范园区经贸局: 为推进我市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发挥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的带动作用,经研究,在全市开展第二批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要求 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的条件、程序和材料依据《六安市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六经信〔2015〕90号)相关要求。申报企业必须是行业或产业集群的龙头、重点骨干企业或具有较好发展态势和前景的企业,企业重视两化融合工作,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完善、信息化建设和运维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具备较高的信息化应用水平,在行业中具有典型示范和较高推广价值。 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重点 (一)企业生产制造信息化项目; (二)产品数字化智能化提升项目; (三)应用信息技术实现节能减排项目; (四)应用信息技术实现循环经济项目; (五)信息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及应用项目; (六)电子商务应用创新项目; (七)工业软件、嵌入式软件、行业应用软件和信息安全软件的开发与应用项目等。 三、申报程序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按属地原则上报,各县区经信委根据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二)每个县区推荐上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候选名额各1个,县财政对两化融合示范企业有配套政策的可以申报2个示范企业; (三)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由市经信委统一组织评审认定;对新认定的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和示范项目,均可按照规定的政策给予奖励兑现,并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 四、有关事项 (一)市级两化融合示范项目可以为申报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中的重点信息化项目,也可以是其他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材料按照《六安市两化融合示范企业申报书》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有关内容;两化融合示范项目申报材料重点突出项目概述、目标与任务、基础与优势、总体建设方案、取得的成效、实施机制等方面,控制在1万字以内; (三) 请各县区经信委于10月16日前将本地的推荐函、示范企业申报书、示范项目申报材料纸质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我委信息产业科,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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