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有关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5-07-3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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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5〕867号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全省担保体系成员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部署,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担保集团于2015年5月8日共同签订了《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为进一步加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与省担保体系成员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工作联系,构建新型战略合作关系,共同推动政银担企四位一体合作平台建设,现就贯彻落实《合作协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新型政银担合作机制。市、县经信部门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宏观管理职能的优势、担保机构要充分发挥融资担保优势,联合金融机构,共同推动区域性政银担企合作平台建立,加大对当地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 二、积极推动企业数据库与担保企业库融合工作。市、县经信部门与担保机构要加强信息共享,推动企业数据库和担保企业库融合工作,促进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的无缝对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与担保机构信息不对称问题。同时,各市、县经信部门要认真做好全省规上企业数据库和成长性中小企业数据库的填报和完善工作;各担保机构要积极配合省担保集团做好全省担保企业数据库的填报和完善工作。省经信委和省担保集团定期开展全省企业数据库和担保企业融合交流,逐步建立“两库”纵横双向融合体系。 三、积极开展中小企业发展和融资研究。各市、县经信部门与担保机构联合开展中小企业发展需求研究,了解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模式创新实践,探索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信托、集合票据及融资租赁等新型融资方式担保,拓宽企业融资服务渠道。 四、建立信息交流机制。担保机构定期向对应的经信部门通报对本区域内在库企业的担保服务情况,强化经信部门对中小企业动态信息的掌握。经信部门定期向担保机构通报有关产业政策、经济运行动态,以及有关企业情况等。同时,省经信委与省担保集团将不定期组织开展研讨会、业务交流、专题论坛、课题研究、专项培训等活动,促进双方体系成员加强沟通和交流。 五、落实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担保工作。各县(市、区)经信部门、担保机构要积极联合合作银行,按照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支持方向,认真落实区域内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担保,提高专业镇中小企业的融资获得率和覆盖率。 各市、县经信部门和担保机构要密切合作,切实抓好战略合作工作的落实。同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积极研究,大胆探索,着力谋求更具特色的合作模式。请各单位将合作中的典型经验、创新模式和存在问题以书面材料形式于12月10日前分别报送省经信委和省担保集团。 省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联系人:夏晓萌 电话:0551-62871749, 邮箱:jxwxxm@126.com 省担保集团业务管理部 联系人:吴玉霞 电���:0551-65227323 邮箱:wuyuxia_ahdbjt@163.com 附件:1.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担保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2.关于推动全省企业数据库与担保企业库融合工作方案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信用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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