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支持方向的函 |
编辑日期:2015-04-22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4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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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经信中小融资函〔2015〕328号 省担保集团,有关合作银行: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财企〔2014〕178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经各产业集群专业镇申报,市、县经信委确认,现将《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支持方向》(见附件)推荐给你们。请担保机构、合作银行认真对照条件进行审核筛选,严格把关,控制风险,共同做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项目落实工作。以后年度不再另行下文。 附件: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专项贷款支持方向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 2015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