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4-12-03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8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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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企〔2014〕1786号 各市、县(区)财政局、经信委: 为规范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运作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强化财政金融结合,切实提高风险准备金放大融资功能,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省财政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了《安徽省产业集群专业镇中小企业专项贷款风险准备金暂行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1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