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4年度市级示范合作社的通知(六农〔2014〕75号) |
编辑日期:2014-10-2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1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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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农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水产局: 近年来,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又好又快的良好发展态势,呈现形象提升,发展提速,质量提高,实力增强,扶持加大的特点。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评选2014年度市级示范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2013年12月31日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合作社,参加农展活动的合作社以及县区示范社优先评选。 二、评选标准:参照《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选办法》,可在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网查询。 三、评选程序:各县区农委及市水产局要高度重视,对照评选标准,认真考察,精心筛选,择优推荐。根据各县区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推荐名额分配如下:金寨推荐11个,霍邱、寿县、舒城、裕安各推荐8个,金安、霍山各推荐7个,叶集推荐3个,开发区推荐1个,市水产局推荐5个,合计推荐66个。每个合作社都要填写推荐表,上报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注册商标及荣誉证书等复印件。各县区农委正式行文于10月25日前上报。市里在县区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好中选优,最后由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评选60个市级示范社。 四、结果应用。一是以市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领导小组名义颁发铜牌。二是优先推荐上报省级示范社。按照省里要求,参评省级示范社,首先必须是市级示范社。三是优先向财政、农发局、扶贫、金融等部门推荐,争取扶持。 附:2014年市级示范社推荐表
六安市农业委员会 2014年9月18日 --- 相关附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