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4-04-1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10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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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中小企业局发布时间:2024-04-10 17:07浏览:652次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4〕122号),按照《安徽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皖经信中小企业〔2023〕44号)要求,现就开展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以下简称集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特色明显、自愿申报、好中选优的原则,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牵头填报《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见附件1),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申报主体留存1份申报材料存档备查),佐证材料要精准简练。 二、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集群申报材料的受理、初审和实地核查,在符合《安徽省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暂行办法》认定标准的基础上,遴选主导产业聚焦、优势特色突出、发展成效显著的集群推荐。每个市推荐的集群数量不超过2个,对超过报送数量的不予受理。 三、各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提供的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虚假申报或隐瞒违法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四、请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于4月25日前,将正式申报文件和《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2份,《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一式3份(正本1份、副本2份、A4纸双面打印胶装成册)报送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uiqi@ahjxw.gov.cn。 联系人:崔琦、汪捷,联系电话:0551-62871666。
附件:1. 《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 2.《2024年度安徽省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
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4月10日 相关附件: 1、附件1: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申报表.wps 2、附件2:2024年度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推荐汇总表.wp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