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及广德县、宿松县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08〕362号)有关规定,我省2013年二批247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现将名单予以公布。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自2013年1月1日起享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附件:安徽省2013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名单
安徽省科技厅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