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
为引导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持续健康发展,规范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的管理,提升其管理水平与创业孵化能力,进一步营造我省科技型创业企业的成长环境,根据《安徽省十二五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规划》(科高〔2012〕52号)、科技部《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国科发高〔2010〕680号)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管理办法》(科高〔2006〕11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安徽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管理办法
安徽省科技厅
201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