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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安徽知名品牌商品旅游商品“五进”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3-10-1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458次

皖商明电【2013】129号

各市商务局,广德、宿松县商务局:

为促进品牌产品消费,引导消费结构升级,我厅联合省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旅游局制定的《关于开展安徽知名品牌 旅游商品“五进”活动的通知》(皖商运〔2013〕512号)已印发各地。为加快工作进度,突显实际效果,现将有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任务。推进品牌产品进商场超市是商务部门的份内事,各地商务部门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专人负责,抓住当前消费旺季有利时机,加快推进。各级商务部门要按照皖商运〔2013〕512号文件附件1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符合条件商场和超市摸排,确立重点。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组织、引导企业开设品牌专区。各市年内完成6个安徽知名品牌销售专区(柜)的建设任务(其中,省直管县完成3个),力争在10月9日前完成3个专区(柜)选址布点工作(省直管县完成1个)。

二、因地制宜,积极推进。各级商务部门要加强指导,引导承办企业充分利用现有条件和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品牌销售专区(柜),突出“五进”活动标识(厅公众网“双百”活动专栏的相关下载http://www.ahbofcom.gov.cn/ShuangbaiIndex.aspx),增加标识吊旗、标贴等,围绕专区(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以赠送电子券、优惠折让等促销手段,吸引消费者购买。

三、加强沟通,定期会商。各地商务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当地交通运输、旅游部门的沟通,牵头建立三部门的定期会晤和通报协商机制,协调安徽知名品牌商品进入交通和旅游的销售网络体系,总体把握本辖区的“五进”工作进度,及时总结好的工作做法和经验,本年度内按月汇总上报有关数据。

请各市将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已确定落实的销售专区(柜)的商超门店情况(配照片),布点数量、承办企业名称、专区(柜)的面积、销售产品主要类别、品牌和销售数据等上报省厅。(联系人:李磊,电话:0551-63540067)。

特此通知

安徽省商务厅

2013年9月29日

舒城县中小企业服务中心:舒城县梅河路145号原乡镇企业局三楼
电话:0564-8668376 传真:0564-7228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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