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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
编辑日期:2023-04-28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60次

设立500亿元新兴产业引导基金

本报讯 记者从423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省财政出资500亿元设立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引导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我省十大新兴产业领域。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精神,省财政厅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研究拟订了《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保障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体系高质量运营,有效分散政府投资风险。《管理办法》已于322日印发实施。

《管理办法》共八个部分四十六条。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要求,《管理办法》以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科学决策、专业管理、防范风险为原则,对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相关内容进行了细化明确。重点围绕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撬动作用,规范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等目标,从管理架构与职责分工,基金设立与出资、投资、管理、退出,风险控制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对引导基金体系内基金设立运营等进行规范。

为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激发相关部门单位、基金管理机构、社会资本参与我省引导基金体系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管理办法》对引导基金管理进行了一系列举措创新。一是采取差异杠杆,保障撬动效应。根据500亿元引导基金放大到2000亿元基金体系的总体目标,对引导基金出资主题、功能、天使三类母基金设置了差异化杠杆比例。二是募投竞争赛马,突出绩效导向。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原则,根据各母基金投资进度和运作绩效,动态调整引导基金出资进度和出资份额。三是响应市场意愿,放宽返投要求。将天使母基金和主题、功能母基金投资我省的最低金额,降至引导基金出资额的1.0-1.2倍,同时放宽返投认定范围。四是投资即退即分,提高退出效率。引导基金采取即退即分、先回本后分利的方式分配,加快投资回收速度,形成投资退出再投资的良性循环。五是收益综合让利,强化引导作用。在母基金清算退出时,对于达到门槛收益率、完成返投要求的,可由引导基金财政出资综合产生的超额收益,向基金管理机构和其他社会出资人让利。六是实行增量计提,完善激励机制。设定引导基金门槛收益率,对超过门槛收益部分,允许基金管理机构按一定比例提取超额业绩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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