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2-06-3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4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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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13信息来源: 市科技局发布时间:2022-06-27 17:10我要纠错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112号)要求和2022年度重点工作安排,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2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申请备案主体为在六安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 企业须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四技合同(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或共建研发平台等产学研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且有实际合作经费,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项目。 三、备案材料 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附件1)、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合作项目及团队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准备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到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县区审核报送: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企业产学研开展情况,对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把关,出具审核意见,于7月15日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纸质版上报至市科技局成果科。 五、其他事项 备案工作是掌握我市企业产学研合作基本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是产学研合作项目遴选和绩效评价的基础,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 六、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杨静熊盛春3378286 电子邮箱:laskjjcgk@163.com
附件: 附件1 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doc
附件2 产学研合作备案项目简明表.doc
六安市科技局 2022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