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1-05-21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70次 |
|
信息来源: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时间:2021-05-19 14:50浏览:283次字体:【大中小】双击自动滚屏 各市经信局,广德市经信局、宿松县科经局: 为进一步推广先进适用节能技术装备产品,促进工业和通信业能效提升,助力碳达峰目标实现,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89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推荐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1. 按照属地原则组织有关节能技术装备产品的研发或生产单位(包括当地央企下属企业)对照申报要求进行申报。凡符合推荐要求并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的相关技术装备产品,我厅将优先纳入当年“五个一百”推荐目录,并列为相关推介活动范围(终端消费类产品“能效之星”产品除外)。 2. 各市、直管县(市)要督促申报单位按要求编制申报材料,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指导企业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网上申报,于6月18日前将推荐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节能处,企业电子版材料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提交我厅。 3.《通知》具体内容及附件请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jgsj/jns/gzdt/art/2021/art_9f50738ab4fc491794889778b4052e85.html)查询下载。 联系人:卢成建,电话:0551-62871724。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 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1年5月18日相关附件:1、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国家工业和通信业节能技术装备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