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安徽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安徽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实施意见
为促进我省科技服务业快速健康发展,推进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建设,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十二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皖政〔2011〕108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服务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1〕109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的重要意义
科技服务业是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基于信息网络,运用现代科技知识、现代技术和分析方法,向社会提供智力服务和支撑的产业,具有技术水平高、资源消耗低、就业机会多、综合效益好等特征。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体系,有效提升传统产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各地、各有关部门
要充分认识科技服务业在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科技服务业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有效服务科技创新为总目标,通过项目带动、示范引领、政策激励等方式,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体制机制创新,发展新型服务业态,提升科技服务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促进科技服务业做强做大,为加快把科技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支撑全省经济全面转型做贡献。
(二)基本原则。
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专业化与社会化相结合,功能化与产业化相结合,提高服务能力与创新服务模式相结合,产业集聚与服务集聚相结合。
(三)���展目标。
到2015年,全省限额以上科技服务业从业人员数和营业收入逐年递增,产业体系基本健全,专业人才素质显著提高,科技服务业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全省培育出10家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科技服务企业,建设5个辐射力强、带动效应显著的科技服务业示范园区,科技服务业总产值达到500亿元,其中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350亿元。
三、重点任务
(一)研发设计服务。发挥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研发优势,突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带动作用,加快建设研发设计服务方面的产学研合作实体。支持设立第三方研发设计机构,形成具有特色的研发外包服务体系。发展创新药物及产品的开发、临床前研究和评价服务。提高科技服务业信息化水平,支持研发设计软件等信息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发展工业设计,鼓励开展结构设计、模具开发、逆向工程、快捷原型、优化分析等高端综合设计服务,提高工业设计对先进制造业的支撑能力。到2015年,新建省级以上企业研发机构220家,产学研合作实体1000个。
(二)检验检测服务。充分利用现有检测资源,加强测试方法、测试技术等基础能力建设,发展面向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售后服务全过程的分析、测试、检验、计量等服务。支持并积极推进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培育和发展市场化第三方检测服务机构,提升其专业化服务水平。支持第三方检验检测服务机构开展质量和安全检验、检测、检疫、计量、环评、认证等技术服务。鼓励检验检测技术服务机构由提供单一认证型服务向提供综合检测服务延伸。加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农业等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省依法取得计量认证或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服务机构达到800家。
(三)知识产权服务。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市场,积极发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环节的服务,构建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扩大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知识产权基础服务,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知识产权增值服务。加快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建设,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涉外事务处理能力,打造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企业和品牌。到2015年,全省拥有专利代理人135名、专利代理机构20家。
(四)技术转移服务。增强技术转移机构的专业化、特色化功能和增值服务能力,支持其与企业探索建立新型技术转移合作模式。建立一批服务行业和中小企业的技术转移中心,加快行业共性关键技术及成果在省内的转化与共享。提升“科技路路通”转化服务功能,加快“科技路路通”的分中心和基层服务站建设,促进企业之间、企业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技术转移。到2015年,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135亿元,设立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40个。
(五)创业孵化服务。培育和支持科技创业服务新业态,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运行机制多样化的孵化器建设。重点支持一批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留学生创业园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专业孵化器。大力推广“孵化加创投”的孵化模式,提升孵化器毕业企业和企业家的经营水平,增强科技企业孵化器可持续发展能力。到2015年,全省建立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100个、在孵企业4000家。
(六)中介咨询服务。重点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体系建设,打造智能化科技信息收集、加工分析、共享应用的服务平台。加强与国内外同类机构的交流与合作,开展面向基层科技工作、面向产业园区(集群)和“三农”的服务。2015年全省建立各类生产力促进中心150家,累计服务企业数量超过20000家(次)。
四、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科技服务业的领导,强化组织协调,制定支持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推动我省科技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各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科技服务业的管理工作,对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进行备案管理和统计,给予分类指导。
(二)突出示范引领。发挥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示范作用,强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型园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等的载体支撑作用,选择基础条件好、示范效应强、特色明显的开发园区开展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促进科技服务业集聚发展。
(三)实施项目带动。从2012年起,在省科技计划中设立科技服务业专项计划,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及应用示范。探索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开展研究开发与工业设计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科技中介等科技服务。加强科技文献信息与大型科学仪器共享、设计基础数据库等基础性、公益性、开放性的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四)培育产业主体。开展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示范企业培育工作,按照“服务专业化、发展规模化、运营规范化”要求,重点培育一批基础好、能力强、业绩优的科技服务机构和组织。
(五)落实优惠政策。对科技服务机构、组织、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在一个纳税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科技服务业企业为开
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和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科技服务业企业,按相关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六)优化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科技服务业技术体系、服务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加强统计调查和运行分析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科技服务业市场法规和监管体制,加大科技服务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构建科技服务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