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科区秘〔2020〕253号
发布时间:2020-08-26 09:04来源:成果区域处阅读次数:132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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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广德市科技局,宿松县科经局,有关单位:
现将《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施细则(试行).docx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