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20-08-14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23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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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141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0-08-12 15:22 各县区经信部门: 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实施意见》(六政〔2018〕6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须符合《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附件1)要求,认真填写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真实性申明,并加盖公章。 二、申报名额 各县区申报具体名额见分配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申报企业对照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数据,向所在县区经信部门提出申请,县区经信部门对申报项目资料进行审核,优先推荐市“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 (二)请各县区高度重视,严格把关,确保把符合条件的企业推荐上来。 (三)经认定公布的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将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和省、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 (四)请各县区将推荐文件、申报材料(附件3、4)电子档及纸质各一份,于2020年8月21日前报送市经信局中小企业科。 联系人:刘自新电话:3379292。
附件:1.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办法 2.各县区申报名额分配表 3.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申请表 4.六安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基本情况汇总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