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2-11-14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9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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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经信委(经委),广德、宿松县经信委,省有关行业协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技术标准体系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工信厅科〔2012〕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一、要紧密结合当地优势产业和主导产业,提出一批具备特色、国内竞争力强、技术先进的技术标准体系,以此为依托突破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撑产业转型升级。二、积极探索重大标准应用示范工作,力争引进消化一批国际标准和国际先进标准,固化技术标准成果,引领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培育打造一批标准化应用示范企业。三、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复审与修订工作,引导企业参与建设我省标准化信息服务平台,加强地方性标准化人员的培养和队伍建设,形成一批既懂标准又懂产业的专业人员。四、各市县经信委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努力推动标准技术体系提升工程的实施和落实,市级经信委要及时将通知转发至各县市区经信委或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并明确此项工作的联络人员,联络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请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省经信委规划处。联系人:朱珉;联系电话:0551-2871085(兼传真);电子邮件:ghczhumin@163.com。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2年11月6日 附件:工信厅科[2012]184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