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六市知秘〔2019〕12号)
浏览次数:9信息来源: 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发布时间:2019-09-06 11: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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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开发区分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现就2019年度市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企业具有明确的知识产权发展战略以及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培训机制;设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管理人员1人以上;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企业知识产权专项经费占企业研发投入的5%以上;企业管理人员和研发人员的知识产权培训率达到80%以上;
2.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在全市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当年发明专利申请6件以上;
3.企业自主核心专利技术转化率80%以上;
4.企业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元,且申报年度前三年保持盈利;
5.无知识产权纠纷;
6.企业已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分析评议及获得省级以上知识产权工作奖励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二、申报材料
1.《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附件);
2.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和当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
3.企业知识产权相关制度;
4.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5.企业知识产权专项经费设立及使用、企业核心专利转化运用、知识产权培训等证明材料。
三、申报限额
每个县区限报3家。
四、相关要求
1.各县区要深入企业实地考察调研,对照申报条件,择优推荐;
2.各县区要审查企业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当年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近三年企业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申报材料原件,确保申报材料真实齐全;
3.申报企业的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指标没有达标的,可尽早补差补缺,达到市级申报标准;
4.请各县区于11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申报书电子版报市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联系人:章昭孟兵联系电话:0564-5136034
附件: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