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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9-08-30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47次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的通知

六科成〔2019〕70号

浏览次数:342信息来源: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发布时间:2019-08-29 17:18

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六安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六政秘〔2018〕112号),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经研究决定,启动2019年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工作,并从市级立项项目中择优推荐申报省科技重大专项。根据《<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六科〔2019〕19号)和《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350号)文件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申报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同时符合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条件和要求。

1、申报单位应为六安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其中工业企业须为规模以上企业,或虽未纳规但近两年来吸纳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以上,或与高校院所合作开展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事业单位原则上应为科技机构纳统单位。

2、申报单位已与市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明确界定了各方投入、知识产权以及合作成果的归属、利益分配等各方权利义务,且在市科技主管部门完成前期备案。

3、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应符合申报指南要求,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产业化绩效目标,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可行性和可考核性。

4、申报单位要具备实施项目所需的技术、人才、设备、管理等保障条件,且在项目总投入中不低于60%。

5、申报单位上年度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在1%以上,且近两年登记科技成果3项以上。

二、申报材料

1、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书;

2、产学研合作协议书复印件;

3、申报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及近一个月财务报表;

4、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5、证明项目研发的技术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的相关材料;

6、项目已具备知识产权基础的,需提供专利授权、受理、引进证明材料复印件。

7、有技术交易的需提供吸纳技术合同及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申报程序

项目实行限额推荐。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负责项目的遴选和推荐申报工作。公开竞争(技术领域)类项目每县区的推荐基数为2项,对高企总数达到20家的县区(金安区、霍山县)各增加1项推荐指标,达到30家的县区(市经济开发区)增加2项推荐指标。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由市科技局先行开展调查摸底筛选后再组织正式申报;贫困县产学研项目由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裕安区、金安区、叶集区6个县区各推荐1项;首批省“一室一中心依托单位可申报1项。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按照推荐名额以正式文件向市科技局推荐,并会同县区财政管理部门出具资金配套承诺函。

请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高度重视,认真做好项目遴选推荐工作,对申请人和申报单位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协助做好材料填报,并于9月10日前将推荐函、承诺函和汇总表一式一份,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寄)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方式:

成果科 陈得利 梁 强3378286

规划科 滑晓琴 3379796

口 荣 琼 3378129

附件:1、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实施细则

2、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

3、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4、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书

5、2019年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推荐汇总表

2019年8月29日

·附件:5、2019年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1、印发六安市产学研合作重在专项实施细则.doc

·附件:2、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通知.pdf

·附件:3、2019年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申报指南.doc

·附件:4、市产学研合作重大专项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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