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和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通知 |
编辑日期:2018-10-19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56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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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 和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的通知 六科农〔2018〕110号 浏览次数:148发布时间:2018-10-18 1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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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科技局、开发区经贸科技局、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 为进一步强化农业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不断提升科技服务水平和效益,扎实推进科技精准扶贫工作,现就2018年度市级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和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六安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六科〔2014〕)24号)、《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与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六科〔2011〕68号)、《六安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六科〔2014〕23号)及《六安市贫困村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管理办法》(六科农〔2018〕66号)规定的相关标准组织申报。二、申报限额面上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及农业科技园区每个县区限报1家,贫困村农业科技专家大院每个县区限报5家(开发区限报3家)。三、相关要求1、请各县区深入企业实地考察调研,对照标准,择优推荐;2、请各县区于10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函一式一份报市局农社科(电子版一同报送);3、市局将对初审通过的申报主体进行实地考察,并组织专家评审、提交局党组研究,经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专家大院及贫困村农业科技专家大院予以认定。联 系 人:陈得利 联系电话:0564-3379731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 1、《六安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六科〔2014〕)24号); 2、《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与工作站的实施意见》(六科〔2011〕68号); 3、《六安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六科〔2014〕23号); 4、《六安市贫困村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管理办法》(六科农〔2018〕66号)
2018年10月18日
·附件:六科〔2014〕24号关于印发《六安市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附件:关于建设科技特派员创业链与工作站的实施意见.doc ·附件:六安市农业科技专家大院管理办法.doc ·附件:六安市贫困村农业科技专家大院认定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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