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一步增强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现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创新型六安的意见》等,制定《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方案》如下: 一、基本要求 通过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工作的扎实开展,引导企业运用专利制度和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专利产品市场竞争力,大力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全市科技创新能力大幅度提升。 (一)建立健全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 申报企业要建立专门管理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部门,明确企业主管负责人,配备专职管理人员,负责整个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按照研发投入的一定比例设立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专门用于企业内部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等各环节的开支费用。 (二)建立和完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章制度 建立符合企业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奖惩制度,设立企业知识产权专项奖励,认真兑现职务发明奖酬;建立符合实际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考核评价机制, 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等指标与企业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的职称、职务晋升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 企业重视自主创新,将专利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贯穿企业研发、生产、管理、经营全过程,逐步掌握本行业核心技术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数量和质量不断提高,发明专利年申请量不少于4件。 (四)专利技术产业化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持续实施专利技术与开发专利产品,不断提高企业自主知识产权产品的比重,企业职务发明的实施率达到90%以上,形成核心技术和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市场占有率和经济效益不断提高。 (五)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大幅提升 在科研立项、新产品开发、专利申请与诉讼、对外合作和产品营销等各个环节中,充分利用专利文献;逐步建立专利保护和监控体系,建立专利预警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制定和实施企业专利发展战略,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 (六)知识产权宣传培训工作成效明显 采取多种形式向企业员工普及知识产权知识,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决策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知识产权意识,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的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多种途径,培养一批熟悉我国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国际规则,能独立处理企业知识产权事务的专业人才。 二、认定标准 (一)企业领导高度重视专利工作,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健全,有专门的工作机构和专利联络员,经费有保障; (二)企业专利申请与授权量居在全市同行业中领先;拥有自主核心技术发明专利2件以上,且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不少于4件; (三)企业自主核心专利技术转化率80%以上; (四)企业利润增长率连续2年达10%以上; (五)无知识产权纠纷。 三、申报材料 1、《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表》; 2、《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企业知识产权机构、人员、经费、专利申请、授权及其实施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保障措施落实等; 3、有效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和发明专利申请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 5、企业相关财务报表; 6、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上述纸质材料和电子版各一份报市局审核。 四、认定程序 1、采取自下而上的申报方式,属于县(区)的企业,由所在县区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市知识产权局。省属、市属企业,直接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全市每年认定8家左右,每个县区可推荐申报1—2家企业参加评审。 2、对申报的企业,由市知识产权局初审,提出初审意见,经市知识产权局组织的专家评审组评审,符合条件的认定为“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颁发证书和牌匾。 3、“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有效期为五年,期满重新认定。不定期进行复核,不合格的取消称号,并不予重新认定。 4、申报认定标准将逐年调整提高(不另行发文)。 五、相关支持 对通过认定的企业给予相关支持: (一)按照六政办[2014]31号规定给予一次性奖励; (二)优先推荐企业申报专利产业化项目及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 (三)优先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四)优先推荐参加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和国家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 (五)优先推荐参加各级专利奖和科技进步奖评选; (六)对企业在专利申请、专利保护、专利制度建设、人才培养、专利战略的制定和运用、专利信息等方面,提供指导和服务; (七)优先推荐国家、省知识产权局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附: 六安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认定申请表.xls
2014年9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