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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扶贫项目备案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7-16  作者/编辑:超级管理员  点击数:608次

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扶贫项目备案的通知

六科农〔2018〕68号

浏览次数:99发布时间:2018-07-13 15:57

各县区科技局、叶集区教育和科技局: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科技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及省科技厅《关于做好2018年科技扶贫项目备案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18年科技扶贫项目备案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和要求

1. 省科技厅《关于2018年科技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8年科技创新资金的通知》(财教〔2018〕257号),支持科技扶贫的项目经费已经拨付到各县区财政部门。

2. 各县区科技局要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加强科技扶贫的实施意见》、市科技局《六安市科技扶贫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认真凝练科技扶贫项目,实现科技扶贫项目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精准对接,确保实效。

3. 科技扶贫项目要聚焦产业扶贫,主要支持贫困地区发展种养殖业、与贫困村或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的企业、为贫困户解决就业的企业及科技特派员“包村联户”。

4. 该类项目重点用于科技专家大院、创业链工作站、农业科技园区开展科技扶贫工作,所安排资金不得低于资金总额的80%。项目承担单位直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不少于10户。

5.项目承担单位对项目资金必须单独立账,专款专用。

二、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1. 请相关县区科技局组织企业认真填报科技扶贫项目备案任务书(附件1)、备案登记表(附件2)和汇总表(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2份(含电子版),于8月10日前报市科技局。市科技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党组研究,对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备案复函。

2. 请各县区于12月10日前,向市科技局报送科技扶贫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市科技局将不定期对各地科技扶贫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督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绩效评价。

附件:1. 科技扶贫项目备案任务书

2. 科技扶贫项目备案登记表

3. 科技扶贫项目汇总表

2018年7月12日

·附件:附件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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